农业农村部发布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,指导沿海地区科学开展养殖尾水处理。
为加强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,促进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,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《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》。
《指南》指出,海水养殖尾水污染是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。科学开展海水养殖尾水处理,对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、保障海水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《指南》明确了以下技术要求:
一、养殖尾水排放标准 根据不同养殖模式和养殖规模,制定相应的养殖尾水排放标准。养殖尾水排放前必须经过处理,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。
二、养殖尾水处理技术 推荐采用"物理沉淀+生物处理+生态净化"的组合工艺处理养殖尾水。物理沉淀主要去除悬浮物和大颗粒有机物;生物处理主要降解有机物和营养物质;生态净化主要进一步去除残留的营养物质和有害物质。
三、养殖尾水回用技术 鼓励开展养殖尾水回用,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。可将处理后的养殖尾水用于池塘补水、农田灌溉等。
四、养殖布局优化 合理规划养殖区域,控制养殖密度,避免过度养殖。在敏感海域和生态脆弱区域,严格控制养殖规模和养殖种类。
五、监测与管理 建立养殖尾水监测体系,定期监测养殖尾水排放情况。加强对养殖企业的监督管理,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。
《指南》要求,沿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养殖企业的技术指导和服务,推广先进的养殖尾水处理技术和模式。养殖企业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责任,按照《指南》要求开展养殖尾水处理。
农业农村部将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,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和交流活动,推动海水养殖尾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。
